笔者按:整整40年前,也就是1983年8月的最后一周,中央专门召开了表彰个体私营经济从业者的大会,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亲自接见了这些代表,并发表了《怎样划分光彩与不光彩》的讲话,指出必须破除全民所有制光荣、个体私营经济不光彩的陈腐观念,个体私营经济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理应是光彩的,它们的发展理应受到保护和鼓励。
胡耀邦的“光彩讲话”,是在个体私营经济不断遭遇质疑、否定、打压的特殊时刻发出的,这是中央第一次公开系统正面肯定私营经济的意义和地位,大大增加了个体私营经济从业者的信心。这个讲话及其此后一年内的数项改革措施,根本扭转了民营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催生了我国民营经济成长的第一波高潮,因此,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那么,“光彩讲话”的具体背景、内容逻辑是什么?它对现实启发意义如何?本文将从改革史的角度进行系统阐述。
(一)
我们往往觉得,自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工作中心的历史性转折,中国改革的局面自然彻底打开,历史发展就此呈现直线型的上升趋势,后人们按部就班地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就是了。
其实,中国改革是个充满W型曲线的复杂演变过程,在四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中,充满了新旧观念、制度的冲突,改革有高潮、也有低谷,今天的来之不易的局面,是前赴后继的改革家们带领社会关心改革人士不断开山辟路,冲突阻挠奋斗出来的,而1981年-1983年,无疑是中国改革中的一个低谷之一。
自从1980年底前后,思想解放和体制改革的步子明显放缓了,社会气氛不再像1978年至1979年那么活跃,质疑和否定改革各种声音也逐渐多起来。这种局面的出现,归结起来大致如下:
第一,随着农业改革的逐步完成,返乡知青就业问题的基本解决,社会突出性矛盾得到大大缓解;以及当年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后,权力交替的基本实现,“凡是派”逐步退出政治舞台,很多人的改革压力或动力变小了。
第二,1980年8月发生了波兰事件,全国工人大罢工,并且成立了反对派组织——团结工会。这个事件对中国高层冲击不亚于1956年的波兹南事件,在如何看待波兰事件教训时,上层出现了明显的分歧,一部分人认为是波兰改革不彻底所致,当务之急是全面深化改革,解决计划体制的根本性缺陷;另一部分则认为,波兰危机源于波兰之前推动的增强社会自主权的改革,为了防止未来中国发生类似事情,有必要缓改革。
因此,到了1980年底或1981年初,很多领域的改革都被人为摁下减速键,甚至遭受到批判,党内干部、知识界、民间刚刚积累起来的改革热情、信心,受到很大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经济体制改革被搁置。1979年至1980年上半年,在农村改革逐渐展开的同时,中央也在准备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为此,薛暮桥等人受命起草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央有关财经部门也在酝酿相关改革思路。1980年9月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上,胡耀邦邀请薛暮桥到会上介绍改革方案,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提前吹风。但是,当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之后,经济政策变为“重调整、缓改革”、“一步退够”,不仅改革方案就被搁置,薛暮桥还为此受到严厉批判,被指为“小资产阶级劣根性”。此后相当长一段段时间,经济体制改革被上升到意识形态之争的高度,谁主张否定计划经济,提倡市场手段,谁就有被扣上提倡资产阶级自由化帽子的风险 (注释一)。
(薛暮桥及马洪等,他们都是勇闯禁区的早期经济改革重要规划者)1982年的特区风波。在深圳、厦门等特区建设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对特区质疑批评的声音也逐渐多起来。1982年2月中央专门召开书记处会议,研究广东、福建特区存在的问题,会上很多人对两省的改革开放政策做了严厉批评,甚至有人印发《旧中国租界的由来》,把特区与帝国主义在华租界相类比,还有领导人忧心忡忡地说:“不要稀里糊涂上了外国人的当,愈陷愈深,最后成为国中之国”。
会后下发了关于特区工作的中央文件,内称“许多领域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经济领域中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已经比一九五二年三反五反时严重得多”,“是我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用词异常激烈。之后,特区诸多授权被取消,很多项目都被迫停下来。福建省委书记项南反映,座谈会之后,特区干部不敢轻易会见港商和华侨了,生怕犯政治错误,谷牧后来用:“本应进入草木芳菲阳春季节的经济特区,却有点秋风萧瑟的味道”,来形容当时情况。
打击“投机倒把”等经济犯罪运动。随着农村改革,农民逐渐获得了人身自由,农村物质丰富起来,这时候,长途贩运、自由市场、雇工办厂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冲击着农村的计划体系。其实,这些行为都是由于过去计划经济剥夺了人民经济自由和基本经济权利,而新时代法律有没有与时改进,所导致的被动型违法,放在现在看都是太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但是一些人基于过去的意识形态和法律,认为这都是在“投机倒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经济犯罪,1982年一场打击经济犯罪的全国专项行动轰轰烈烈地展开。
整个经济严打期间,全国已揭露并立案审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共计19.2万余件,依法判刑近3万人。广东陆丰县县委书记王仲因涉嫌包庇走私,数额仅6万左右,就被公开枪毙 (见原广东省委副秘书长陈开枝的回忆);深圳罗湖区委书记叶澄海因为鼓励支持发展个体经济和边境贸易被内定为打击对象(后在中央领导问下无罪释放);浙江温州的八个行业最优秀企业代表,被认为是“投机倒把”的典型,七人在证据明显不足情况下锒铛入狱,甚至“五金大王”胡金林被内定为死刑犯,这就是著名的“八大王事件”;安徽芜湖“傻子瓜子”年广久也因是不是“向社会主义挖墙脚,推行资本主义复辟”,而受到安徽省有关部门调查,人身安全朝不保夕。
(在很多反映企业家创业史的电视剧中,往往都有他们早年因触犯“投机倒把罪”而入狱的情节)这场运动固然消除了一些不法行为,但是更多地是冲击了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贸的正常发展节奏。受此影响,很多个体经济发达的地方经济出现了负增长,比如,温州1980年工业增长率为31.%,而1982年下降为-1.7%;汕头GDP由1982年的12.49亿元,减少到1983年的11.52亿,增长率为-7.7%,系1962年后唯一负增长年份。
所以说, 1982年至1983年的民营经济乃至整个改革开放的处境是很困难的,如果不能从意识形态、制度等方方面面解决其“合法性”问题,新事物很可能夭折在萌芽状态,改革就会失败,整个社会的信心就会丧失,国家陷入贫困或动荡,这种情况在东欧国家和拉美国家的改革中曾经多次出现。
(二)
在这历史发展的关键十字路口,胡耀邦保持了拨乱反正中的那种清醒的历史判断,以及坚韧无比的勇气,继续冲锋在改革的第一线,为各领域的改革披荆斩棘、保驾护航,正像《好大一棵树》中唱的那样:“风雨中你昂起头,冰雪压不服”。
这期间,胡耀邦主动帮广东、福建省委顶住来自上面异常强大的压力。据原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的回忆,胡耀邦亲自指导广东省委如何向中央写检讨,以期望广东省委早日可以过关。胡耀邦还授权广东省委,在传达两省座谈会中央文件时,那些过多讨论姓社姓资问题的内容可以不传达,以免动摇干部和海外对中国改革的信心。
1982年11月、1983年1月,胡耀邦又分别亲自来到厦门和深圳特区视察,这是两个特区成立以后,首次有中央主要领导到临。胡耀邦称赞深圳特区“出色地开创了一个新局面”,并题写了“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勉励深圳进一步深化改革。据李灏等人会议,自从胡耀邦视察深圳以后,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压力明显减小。胡耀邦回京后,又力促邓小平视察深圳,这是1984年春节邓小平第一次深圳之行的由来,特区被动受攻击的局面终于扭转过来。
面对社会上咄咄逼人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形势,胡耀邦在多地视察时(至少包括福建、陕西、山东)都强调,坚决反对把经济犯罪与坚持对外开放混为一谈的看法,各级干部不能因打击经济犯罪,而不敢发展经济。他说:“坚持对外开放,打击经济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能认为经济犯罪是开放政策带来的,这两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我们不能像京剧《法门寺》里唱的‘眉邬县令在马上心神不宁’那样,而是要快马加鞭,把对外开放搞好”。
胡耀邦还要求尽量缩小对经济犯罪的打击面,尽量少定罪。1982年底,他收到温州个体户石锦宽的申诉,明确批示:“立足帮助、打击不妥”,并提出地方要“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 (时任温州地委书记袁芳烈的回忆)。胡耀邦反对将农民长途贩运定性为投机倒把犯罪,称赞“二道贩子”是帮助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的“二郎神”,支持农村兴办小工厂,反对对雇工党员开除党籍。胡耀邦的态度,促成了1983年一号文件 (见杜润生的回忆),文件提出要调整过去的统购统销政策,允许农民经营商业、开展长途贩运,允许购置农业机械,允许农民雇工开厂。这个文件颁发后,过去“投机倒把罪”的半数以上“违法行为”都合法化。
1983年8月,中央以劳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六家机构联合举办的高规格形式,召开了“全国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先进表彰大会”,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召开的表彰鼓励个体私营者的会议,还特意安排在会议代表走进中南海,以示对个体经济从业者的尊重和礼遇。
胡耀邦兴致勃勃地与代表们进行交谈,并即席发表了《怎样划分光彩与不光彩》的讲话,他在讲话中直击要害,谈到了如何认识不同所有制经济,如何评价私营经济的问题,大致观点如下:
(刊载有“光彩讲话”的1983年8月31日《人民日报》)1.现在人们觉得在全民所有制(国企)工作就光彩,到集体所有制不大光彩,搞个体的就很不光彩,连找对象都困难,这些观念都是 陈腐的。什么是光彩,什么是不光彩,这个问题如果必须弄清,并且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改变我们的是非好坏观念,否则就会阻碍我们更好地前进。
2.不应该以所有制、政治成分、学历程度等判断是否光彩,凡是辛勤劳动,为国家为人民做贡献,无论从事什么岗位的工作都是光彩的;即便是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作,如果人浮于事,甚至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产,那也一定是不光彩。
3.集体和个体经济从业者是无上光荣的,集体工业总产值超过1100多亿,商业的54%、饮食服务业的9.3%都是个体劳动者贡献的,如果没有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 如果没有你们为人民的吃穿用等等方面服务,我们的市场和人民生活会不堪设想。
4.请同志们回去传个话,说中央的同志讲了,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广大劳动者不向国家伸手,为国家的富强,为人民生活方便,做出了贡献,党中央对他们表示敬意。
(三)
胡耀邦的光彩讲话,是中央主要领导人第一次在公开场合,系统肯定个体私营经济的价值,承认他们的贡献,反对对他们的歧视,并且提出了一个新的衡量标准:不能以所有制论尊卑,而应以对国家和人民的实际贡献臧否好坏。
第二天,《人民日报》以头条的形式刊登了“光彩讲话”,立即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这给久受压抑的个体私营业者很多信心。我国第一家民营企业创始人姜维曾经向笔者回忆说,他复员后在大连市动物园门口摆摊为游客照相,1982年严打后,“经常有20岁上下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让我站着,像训儿子一样训我”,个体执照还经常被没收,老战友约他见面,也不好意思去,因为觉得自己是个体户,“低人一等”。
姜维从收音机听到光彩讲话后,第二天立即买了份《大连日报》,和几位“摊友”一边读一边哭,以后这张刊登胡耀邦讲话的报纸,以后成了他们摆摊的护身符,有关人员再也不敢胡作非为了。第二年,姜维兴办企业的申请终于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了感恩胡耀邦的这个讲话,姜维特意给这家企业起名叫“大连光彩实业合资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家民营企业“大连光彩实业合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现保存于国家博物馆)温州青年南存辉此前筹集了一万元做生意,但是因为形势不乐观,所以一直在犹豫,听了胡耀邦的讲话后,立即下决心做起来,今天南存辉已经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家之一,去年当选为浙商总会会长。四川青年刘永好也决定辞去令人羡慕的公办教师工作,伙同三位兄弟进行养鸡创业。
得益于形势的转好,民间激情再次被点燃,据统计,1983年我国个体工商户增加到590万,比上一年的260万增加了一倍还要多。胡耀邦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政治家,充分抓住社会形势好转的机会,马不停蹄在制度上为民营经济解决合法性问题。
1983年7月16日、11月17日、12月19日、12月22日,他四次召集座谈会深入商讨1984年一号文件,为此,他还去山西、甘肃、广东等地开展调研。经过反复推敲制订的198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肯定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农业,经营小工业和服务业,是一个 必然的历史性进步;鼓励集体和个人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兴办各种企业,并且第一次提出“ 国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能把老百姓偏离经济政策的行为视为经济犯罪;放宽对雇工的限制,即便是超过七人,如果从税后部分利润中留作集体财产,或给予工人利润分红,可以不按资本主义的雇工经营看待,应该继续允许他们发展 (注释二)。这些都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中国工业化大大撑开了空间。
1984年夏,在中央酝酿经济体制改革决定中,胡耀邦又力主推翻了坚持以计划为主的原有稿本,主持起草了新的文件草案 (注释三)。经过八易其稿,最后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用特别严肃的口气指出: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我国现在的个体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 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当前要注意为城市和乡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创造条件,并给予法律保护。这也是我国第一次以中央正式决议的形式,肯定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并提出要对其进行法律保护。
(1980年代中期,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飞跃式发展,市场走向繁荣,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改善)在中央不断政策利好刺激下,1984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主体数量进一步增加到933万户(比上年增加70%以上),就业人数达到1300多万;1985年则突破1150万户,就业人口突破2000万。尤其是在个体私营经济发达的地方,由于进一步挣脱了意识形态和制度束缚,民营经济如万马奔腾式发展,上文提到的汕头和温州在1983-1985年之间,仅用两年工业总产值就翻了一番。
从改革四十多年的民营经济发展数据看,1983-1985之间的三年,是我国民营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两个时段之一(另一个时段为1992年-1994年), 民营经济终于突破春寒,作为一种新的事物终于站稳了脚。在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支持下,在胡耀邦等一线领导人努力下,中国又一次把握住了历史机遇,避免了走向封闭保守的可能。
(四)
那么,胡耀邦为什么这么坚定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呢?这倒不是出于个人私利,他的子女,乃至湖南老家的亲属,当时无一人经商;也不是为了维护某个团体的利益做出的权宜之计,他这么坚定地为民营经济呐喊,是出于他内心的“ 民本经济观”以及他对计划模式弊端的深刻认识。
胡耀邦自改革开放后,就不断强调治理国家要坚持“富民为先”,藏富于民。他指出,两千年前管仲就提出来“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我们更应该有这个觉悟,决不能把人民的利益同国家的利益对立起来,国家的利益离开了人民的利益,“就是抽象的,没有意义的”, 只有人民富裕了,国家才能真正富强。
他1983年12月22日在审议中央“一号文件”时,更是一语中的地说,苏联国内的最大问题就是把富民和富国对立起来,只有国家富,搞了几十年人民却还没有富起来,“苏联领导层脑子里面没有老百姓,整天就是钢铁军工、军备竞赛、称霸世界”。他还预见到东欧和苏联的新的改革,仍旧没有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改革也必然要走向失败。
胡耀邦担任总书记期间,不仅开放经营自由,并且还加大国企收入中工资分配比例,不断给工人增加工资。1986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到211元,是1978年的近4倍,80年代成为我国现代史上,少数人民收入增加速度高于经济发展速度的时期之一,这都是他“富民”思想的体现。
(1986年胡耀邦视察上海郊区的乡镇企业)胡耀邦还清醒认识到,照搬计划模式不会通向现代化, 只有发展民营经济才是富民和工业化的最有效手段。早在1969年“九大”前夕,他在给中央的建言信中就以无比勇气指出来,“空洞洞的全民所有”必然导致“全民所无”、“全民所困”,斯大林时代计划经济剥夺了人民的自由,堵死了汇聚人民力量自发进行工业化的道路,一定是富裕不起来,中国照搬斯大林计划经济,必然是实现现代化遥遥无期。
因此,胡耀邦坚定地认为,只有废除苏联模式下资源垄断和经营垄断,给人民经营的自由和共享生产资料的机会,人民才能真正富起来,国家也才能真正发达起来,这正是80年代农村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国有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要义。
总之,当时人们如何进行改革、实现现代化的道路选择分歧,实质是国家优先,还是人民优先;是国家能力更靠谱,还是人民能力更靠谱的分歧。胡耀邦为代表的一些共产党人,坚持 现代化的本质应该是人的解放和发展,坚信只有依靠人民主动性才能实现现代化,深刻认识到,让人民富裕起来,“绝对不应是权宜之计,而是共产党必须坚持的根本观念“,也就不难理解他们为什么会坚持捍卫人民的经济自由,始终坚持不断为发展民营经济鼓与呼。
从1983年“光彩讲话”到现在已经整整四十年了,这四十年中,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民营经济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在国民经济中达到“五六七八九”的格局。然而,民营经济仍然不时遇到之前类似的意识形态困境,这就需要我们学习老一辈改革家的理论勇气,解决问题的决心,洞察历史潮流的智慧,调动起社会最广泛的积极性,增强各界信心,方能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目标。
注释及参考文献
注释一:1981年4月,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印发了一份题为《当前关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几种观点》的内部材料。它按照对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态度,将经济学家划分为4类,坚持以计划为主的属于第一类,而薛暮桥、林子力等主张经济由市场调节的经济学家则被划为最末一类,也就是第四类。
1982年8月,在起草党的十二大报告过程中,一位书记处成员指摘当时一些经济学家关于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进行体制改革的建议,是“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错误观点”。
注释二:改革初期,中央高层围绕雇工是否是资本主义剥削产生了争论。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的林子力援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一个算例,推导出一个结论:雇工7个人以下,叫做请帮手;雇工8个人以上,就产生了剩余价值,算是剥削。胡耀邦等用这个观点说服了反对雇工的中央书记处成员,从而为雇工开了一些政策口子。
注释三:对于胡耀邦在几个一号文件及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决定中的角色,本文并没有拔高,根据杜润生、吴象、高尚全等亲历者的回忆,胡耀邦均是全程参与文件起草过程,并且敲定主要观点论调。以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决定为例,胡耀邦自7月底至10月期间,就至少9次与起草组一起讨论文稿,并逐段敲定文案。
1. 盛平主编的《胡耀邦思想年谱》
2. 胡德平:《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人民出版社,2023年。
3. 杜润生:《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
4. 吴象:《胡耀邦与万里在农村改革中》,春秋,2001年第7期。
5. 谷牧:《谷牧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
6. 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
7. 李岚清:《突围——国门初开的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8. 陈开枝: 《任老是广东改革开放工程师》
9. 关山:《任仲夷谈邓小平与广东的改革开放》,此文系2001年作者对任仲夷的采访。
10. 朱厚泽:《胡耀邦的全民改革主张》
11. 高尚全:胡耀邦主持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12. 吴敬琏:《80年代经济改革的回忆与反思》